发布时间:2015-08-29 18:21
来源:暨南大学校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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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名
本会定名为暨南大学校友会
英文译名: JINAN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
·宗旨
本会系由暨南大学各地校友会组成的社会团体。其宗旨为加强世界各地校友会和广大校友之间的联系,沟通信息,增进友谊,弘扬中华文化,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校的优良传统,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。
·会务
1 、举办校友联谊活动。
2 、协调与支持各地校友会的活动。
3 、加强母校与各地校友的联系,促进友好往来和学术交流。
·会员
凡申请加入本会的各地暨南大学校友会,承认本会章程、缴纳会费,经理事会同意,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。
所在地未成立校友会的校友可申请加入本会,成为个人会员。
·会员的权利与义务
1 、团体会员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2 、会员有参加本会活动、对会务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。
3 、会员有自愿参加和退出本会的权利。
4 、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及本会决议、缴纳会费、参与和支持会务活动的义务。
·组织机构
1 、本会设校友代表大会、顾问、名誉会长、正、副会长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,监事会,正、副理事长,监事长。
2 、校友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,每五年召开一次,由常务理事 会 召集。在特别情况下,可由常务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。
3 、校友代表大会由各团体会员选派代表参加,名额由理事会协商决定。代表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团体会员代表出席,方为有效。
4 、校友代表大会的职责是:
制订或修改本会章程;选举产生正副会长、正副理事长及理事会理事;审议理事会会务报告;制订会务纲要等。
5 、校友代表大会召开期间,设大会主席团,负责主持会议,执行大会议程。
6 、本会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,每届任期五年。理事会在会长领导下,由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,负责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会务计划。
校友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常务理事会为最高执行机构。常务理事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会议,方为有效。
7 、正副会长和正副理事长任期五年,可连选连任。
8 、本会由团体会员组成,各地校友会的负责人(会长或理事长)为本会理事会的当然理事,各地校友会换届改选后,新的负责人自动成为本会理事会理事。
9 、经理事会决定,本会可聘请若干名知名校友和社会贤达出任名誉会长和顾问。
10、本会设监事长1名,任期五年。
·经费
本会开展各项活动的经费来源:
1 、会员缴纳的会费;
2 、海内外校友、社会人士和企业单位的赞助;
3 、暨南大学及附属机构的资助;
·会址
本会会址设在广州石牌暨南大学校友楼。